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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無果,Linux開發者放棄VMware訴訟

來自:開源中國

連結:https://www.oschina.net/news/105648/linux-developer-abandons-vmware-lawsuit

還記得多年前那場 VMware 原始碼侵權案嗎?在訴訟請求被法院一次次駁回後,最近原告著名 Linux 開發者 Christopher Helwig 已經決定不再上訴,因為他認為這已經沒有意義了。

2006 年,Christopher Helwig 發現 VMware ESX 裸金屬虛擬機器管理程式 Hypervisor 中違反 GPL 許可協議使用了 Linux 原始碼。2015 年 Christopher 在軟體自由保護協會的幫助下起訴了 VMware,而 2016 年,法院駁回了該訴訟請求,之後 Christopher 上訴,但最終還是被駁回。

該訴訟的核心是 Hypervisor vSphere VMware ESXi 5.5.0 違反了 Linux 使用的開源許可協議 GPL。

GPL 下的軟體本身是開源及自由的,同時某個軟體只要包含了其它基於 GPL 協議的程式碼,那麼該軟體就必須同樣採用 GPL 許可協議。這樣的“傳染性”也就是所謂的 Copyleft 概念。

Linux 基於 GPL 開源,而 VMware ESXi 5.5.0 使用了 Linux 核心原始碼。Christopher 發現 VMware 雖然基於 GPL 開源了 vmklinux 元件,但是並沒有開源相關管理程式元件,也就是說 VMware 侵權了。

Christopher 與軟體自由保護協會試圖說服 VMware 從其產品中刪除 Linux 相關程式碼,或者完全遵守 Linux 的 GPL 開源協議,但是對方宣告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指控”。雙方各執一詞,於是 Christopher 與軟體自由保護協會將 VMware 告上了法庭,並表示:“VMware 已將基於 GPLv2 許可的受版權保護的 Linux 程式碼與他們自己的專有程式碼‘vmkernel’相結合,併進行分發,但卻沒有在 GPLv2 下提供完整的相應原始碼。”

再次上訴被法院駁回後,據 ZDNet 的報導,在最近的一則宣告中,Christopher 指出:“法院沒有處理訴訟的實質性問題,而因為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被告元件的所有權或版權屬於 Linux,所以法院像第一次一樣駁回了上訴。”他認為法院提出的要求非常高,使個別自由軟體開發人員很難單獨主張自己的權利。

此外,Christopher 也表示其實法院的判決可能也是受到了 Linux “版權巨魔”Patrick McHardy 相關案件的影響,Patrick 透過起訴多家公司侵犯 Linux GPLv2 而賺錢,他的行為被 Linux 社群所不恥。Christopher 覺得法院沒有分清以個人利益為標的發起的侵權訴訟和一心想要讓 GPL 可以強制執行的訴訟之間的區別。

目前 Christopher 已經決定不再上訴,因為他認為這已經沒有意義了。除了得不到法院的理解,這些訴訟也消耗了 Christopher 太多時間與精力,他還表示:“最重要的原因是,VMware 已經宣佈將來不再在其虛擬機器管理程式中使用 Linux 程式碼。從 VMware 專有核心中刪除 Linux 程式碼是我和軟體自由保護協會多次提出的要求,而一旦 VMware 採取該行動,那麼他們最終就遵守了 GPL。”

軟體自由保護協會方面則明確指出:“遵守 FOSS(Free and Open-Source Software,自由與開源軟體)許可不是可選的,不遵守 GPL 許可協議侵蝕了軟體自由和我們技術的完整性。Copyleft 既是法律要求,也是社群的基本規範,如果公司希望使用 GPL 程式碼,那麼他們就必須遵守 GPL。”

這個事件也讓我們回想起前陣子騰訊核心團隊基於 RHEL7.4 原始碼釋出 TCPA 專案鬧出的笑話,RHEL 基於 GPL,按照協議要求,TCPA 也需要基於 GPL 開源其核心原始碼,但是團隊並沒有這樣做,最終 TCPA 專案“下架”收場。

近幾年開源之火越燒越旺,像騰訊 TCPA 這樣的案例其實並不少見,這裡提醒開發者與公司們:開源需要嚴格遵守開源許可協議。同時也列出以下幾個主流開源許可協議的定義供讀者參考:

  • GPL 協議

  • MIT 協議

  • BSD 協議

  • Apache-2.0 協議

  • LGPL 協議

  • MPL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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